胃腸道間質瘤手術以後復發,需要做一個全面的評估,包括腫瘤的位置、大小,和周圍臟器的關係,遠處有無轉移,當然還需要做一個全面的身體評估,例如心、肝、肺、腎功能,這樣才能訂定一個治療方案。
如果評估之後病患可以手術,那麼手術是首選的方案。如果病患屬於不可切除或者潛在可切除的狀態,建議活體組織切片再次做基因檢測,根據檢測的結果,以及之前治療的用藥狀態,採取相應的標靶藥物治療。大概有 5 種藥物,包括 Imatinib、Sunitinib、Regorafenib,還有 Ripretinib、Avapritinib,這幾種藥物針對腫瘤的治療特異性,還是相對不一樣的,例如 C-KIT 11 外顯子的突變,Imatinib 的治療效果會更好一點。復發轉移以後,如果伴隨 13、14 外顯子的突變,可能更會考慮 Sunitinib,17、18 考慮 Regorafenib,當然如果還有其他更複雜的突變,可能考慮 Ripretinib,因為它對幾乎所有的突變類型,都會有一個明顯的治療效果。
在藥物治療的過程中看腫瘤的退縮狀態,再次評估能否在復發轉移經過內科治療之後,有再手術的機會,這樣能夠讓病患獲得更長、更遠的治療效果,同時能夠減少腫瘤對病患生活品質的影響,這也是對於復發轉移病患來講比較好的治療策略。總的來講,對於復發轉移的病患來講,治療起來的難度還是蠻大的,需要多專科的討論,再根據討論的結果,確定後續的治療方案。
胃腸道間質瘤術後復發風險、復發率是根據不同指標來確定的,接受高品質的外科手術之後,會進行指標的評估,如果評估後是低復發風險,這部分病人的復發整體比例一般不超過 3%-5%。所以這部分病人術後也不需要特殊的標靶藥物治療,只需要規律追蹤即可。
但是對於中度危險、高度危險的病人,復發風險就開始升高。例如胃的中度危險病人,復發風險大概在 8%。對於位於小腸或其他非胃部位的復發風險接近 20%-30%。對於高度危險復發風險的病人,整體復發風險是在 50%-60%,當然這些復發比例是在不用藥的前提下。
目前常用的評估標準,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取決於腫瘤位於的部位:胃是最常見的,其次是小腸,然後是結直腸、食道等部位。
取決於病理下惡性程度的指標:例如核分裂相,核分裂相多的惡性程度越高,核分裂相低的惡性程度越低。
取決於腫瘤有沒有破裂:一旦發生破裂,散播、復發風險會明顯升高。
還有特殊的情況,例如現在也會去看分子的指標,例如基因突變類型是 C-KIT 突變,是 C-KIT 的哪個外顯子突變,PDGFRα 基因突變,還是少見的 NF1、BRAF、SDH 缺陷等基因突變,這些不同的基因類型,復發風險也是有所差異的。
中度危險和高度危險的復發風險率比較高,所以現在也有很好的標靶藥物去控制,標靶藥物介入之後,整體復發風險都在下降。位於胃的中度危險的,幾乎在術後 Imatinib 治療期間是不會出現復發的。對於小腸或者是高度危險的胃腸道間質瘤,在用藥的時候整體復發風險,會降到接近 1/3,從 60% 降到 30% 不到。
所以即使有用藥也有可能出現復發轉移,這也是為什麼這部分病人,術後還是需要接受檢查的目的。即使吃藥,也不要忽略定期去就診中心,進行規範的追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