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的治療目的在於長期控制血壓在目標值範圍內,最大限度得降低由高血壓引起的心腦血管併發症發生與死亡的總體風險。高血壓屬於慢性疾病,短期之內不會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長期的損害主要是血管損傷,如冠心病、腦中風的發生率較普通人群明顯增高,而高血壓腦出血其發生具有不可預見性,突然發生偏身癱瘓,是致死致殘的重要原因。
降壓藥的合理使用是高血壓長期控制達標的重要的措施。常用降壓藥物包括CCB、ACEI/ARB、利尿劑及β受體阻斷劑,這幾種藥物均可選擇單一藥物或者不同種類的兩種或三種降壓藥物聯合使用。不論何種降壓藥,最初起始劑量都應從小劑量開始,根據血壓水平逐漸加量至可耐受的最高劑量,如果仍然不能將血壓控制達標,則建議加用另一種降壓藥物。每一種降壓藥其降壓的能力也是有限的,達到最大治療劑量後,血壓仍未達標,再增加劑量,降血壓的能力也不會提高,但是增大的劑量可能會發生藥物不良反應。
因此高血壓可以長期使用某一種單藥治療,長期使用單藥治療的前提是該種降壓藥物能夠將血壓長期控制在目標值範圍內。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血壓水平>140/90 的高血壓病人,單一使用一種降壓藥物通常很難將血壓控制在目標值範圍內,因此2級高血壓(>140/90)病人通常需要聯合使用兩種降壓藥物控制血壓,在血壓控制達標後,需要長期堅持服用,不要頻繁更換治療方案,並定期於社區醫生處評估血壓管理情況,必要時可由醫生給與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