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手術後具體的化療時間,需要根據具體病情或恢復情況而定,通常在術後3週左右,不超過1個月較好。進行化療的前提是術後恢復較為順利,通常在臨床上,病人手術後10天或2週左右,恢復得差不多可以出院。這種情況下,可以在家裡休息調養1週左右,機體多數基本恢復,身體狀況、飲食狀況較好,此時則開始進行化療。
化療的原則是在身體允許的情況下儘早化療,通常在術後3週左右,病人基本可以耐受化療。還有部分病人,尤其本身身體較弱,可能需要更長時間的恢復,例如回家後休息1週仍然不夠,可以多休息幾天,也可以多休息幾週,但是儘量不要超過1個月。
根據胃癌切除術後病人的恢復情況,開始化療的時間也會不同,大多數病人會在術後三週以內開始化療。通常越早開始化療,效果越好。
由於原位癌切除手術常會切除胃大部分的組織,必要時還會進行相應的淋巴結的清掃,所以對機體的損傷較大。對於病人耐受力較差、全身狀況較差者,往往不宜過早進行化療,需要等病人的全身狀況相對穩定後,才能進行化療。
但並不是所有胃癌手術後的病人,均需要進行化療。部分病人處於胃癌的末期,已經出現重要器官的功能障礙等情況時,往往不宜手術,需要通過姑息療法來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