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末期呼吸衰竭病人,經過治療後五年存活率約為5%,具體能活多久,因受多種因素影響,無法具體判斷。
肺癌為常見的呼吸系統惡性腫瘤,疾病發展到末期可出現呼吸衰竭,可表現為呼吸困難、發紺、神志不清等臨床症狀。呼吸衰竭病人如基礎疾病較多,短期內可因呼吸衰竭而亡。
此時應及時通過氣管插管、機械通氣治療等方法對症治療,還應對原發病灶和轉移病灶及時行手術、放化療、標靶治療等對因治療。經積極治療後,呼吸衰竭得到控制後可獲得約5%的五年存活率。
但此時期由於病情複雜、病人體質較差,治療目的多為延長病人生存期、提高病人生活質量。
肺癌末期發生呼吸衰竭的生存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病人是否接受了積極的氣管插管、氣管切開機械通氣治療,以及導致呼吸衰竭的原因能否得到緩解,常見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病人得不到及時的有創機械通氣連接呼吸機糾正缺氧,病人瞬間就可能由於缺氧導致血壓下降,甚至直接導致心跳停止,導致病人死亡。
有的末期肺癌病人,雖然接受了氣管插管、氣管切開連接有創呼吸機,通過呼吸機支持病人的呼吸功能,但是由於導致呼吸衰竭的原發病因無法去除,如末期肺癌大量胸腔積水,甚至心包積水導致心包填塞,即便使用了有創機械通氣支持糾正缺氧,但心包填塞、大量胸腔積水導致的限制性通氣功能障礙也很難逆轉,這樣的病人只能適當延長生存時間數天,最後可能還是死亡。
因此,同樣是末期肺癌病人,一旦發生呼吸衰竭,生存時間會明顯縮短,即便接受有創機械通氣治療,可能會延長生存時間,但最終還是死亡,只是延長的時間依病人的不同情況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