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明一點,中藥有其對應的分類,某些中藥具有安胎的功效,但是,也有一些中藥歸屬於妊娠禁忌用藥,此問題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從安胎藥的角度來說 本草書籍中記載的安胎藥物較多,但目前臨床常用的只有十幾種,主要為桑寄生、菟絲子、川斷、杜仲、黃芩、竹茹、地黃、大薊、白朮、砂仁、蘇梗、菖蒲、阿膠、艾葉、當歸、川芎、香附等。諸多研究表明[1],中藥安胎對子代的體格及智力發育均無不良影響。對保胎中藥進行安全性評價成為一個重要的研究方向。
但從中醫妊娠禁忌用藥角度來說 中藥也可以引起胎兒畸形。《金匱要略·果實菜谷禁忌》嘗言:「妊娠食姜,令子余指。」《本草綱目》言磠砂「爛胎」,大戟「墮胎孕」,中醫妊娠禁忌藥中大多為一些有毒性藥物,所以於妊娠期禁用。之所以引起胎兒畸形,主要緣於兩個方面:一、藥物中某致畸物質對胎兒的直接影響,直接損傷胎兒機體的某部分。由於胎兒的生長有一過程,徐之才《逐月養臉法》即言:「一月始胎二月始膏,三月始胞,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筋骨立,七月毛髮生;八月臟腑具看,九月谷氣入胃,十月諸神備,日滿即產矣。」正是由於從受孕到分娩存在著這種生長階段,故當某月某時不合理之用藥,可以導致胎兒正在生長或未發育好部分之畸形。二、為母體的損傷,間接地影響胎兒,致胎兒畸形。
因此,胎兒欲於母體中得以正常發育,要求母體氣血充盛,能夠滿足胎兒的發育需要。如不能滿足胎兒的需要,則可以導致胎兒某部位的發育不良乃至畸形。妊娠期不合理用藥,會使母體本身氣血陰陽損傷,胎兒營養失濟,亦可導致胎兒畸形。孕婦應在正規醫院就診並根據病情合理使用中藥保胎,切勿尋求非正規途徑開具不知名的中藥,影響胎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