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存在復發可能性,如果治療很規範、及時,復發情況相對比較少,而且復發程度也比較輕。
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好發於中老年女性,以關節反覆腫痛為主要表現自身免疫病,最主要特點是小關節,像手關節、腕關節、腳趾等反覆腫痛,當然大關節也可能受累。
一旦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要給予個體化規範治療,包括消炎止痛藥、控制自身免疫反應藥物,即免疫抑制劑或者更先進生物類藥物,幾類藥物綜合治療能夠把絕大部分類風濕性關節炎症狀控制到緩解,症狀緩解以後,病情穩定,可以開始減藥甚至停藥。當然根據個人體質不一樣,比如部分病人可能緩解起來比較困難,部分病人停藥一段時間以後,症狀又有所反覆,可能會出現某些關節腫疼,需要及時給予再次治療。
類風濕性關節炎有可能經常復發,它是一種治癒不了的疾病,是病人的體內存在特殊的易感因子,而且免疫系統的功能存在失調現象。
如果在臨床症狀緩解或控制後終止藥物治療,受到寒冷刺激、潮濕刺激、菸草中有害化學物質刺激、甚至精神創傷等有害因素的影響後,就有可能誘發異常免疫反應,導致類風濕性關節炎復發。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反覆復發會導致關節部位的病變進一步加重,時間久了就會導致骨質破壞,引起脫位、半脫位現象,導致關節畸形。
所以,類風濕性關節炎需要進行長期的間歇性治療,控制病情發展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