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後脫位的損傷初期以非手術治療為主,一般採用枕頜帶牽引,取中立位,牽引時間為2~3週,再採用頸領固定2~3個月。
如有頸椎不穩或合併脊髓壓迫,應予以手術減壓植骨融合。頸椎後脫位又名過伸性脫位,作用於面、額和頰部的暴力,可使頸椎產生過伸活動。可使前縱韌帶撕裂,隨著暴力的持續可引起椎間盤破裂,後方椎間關節囊撕裂和後縱韌帶斷裂。損傷的結果使上位椎體下緣在下位椎體上緣向後移動,形成頸椎後脫位。脫位節段椎管變形,脊髓可被後移的上位椎體後緣、後凸的後縱韌帶椎間盤組織以及褶皺黃韌帶壓迫造成損傷。在頸椎暴力消失時,使頸部肌肉的收縮作用於脫位的頸椎,可以恢復正常排列,故在普通X線片可表現為正常現象。但後結構可能出現小骨折片,椎前軟組織腫脹增厚,椎間隙前方開口增大,椎體前方邊緣可出現撕脫性骨折等。病人臉部、額部常有皮膚擦傷、挫傷及皮下血腫等。
從整體生理功能來看,通常將脊柱穩定性優先於活動性來考慮,目前隨著MRA、CTA和薄層CT掃描、三維重建圖像的推廣應用,臨床上可以對脊柱結構改變進行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