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型人格,顧名思義,它的主要特徵是過分依賴,表現為覺得自己無能,做什麼都做不好,害怕自己不能照顧好自己,不能做正確的決定。因此生活中的大部分事情都需要他人來為自己做決定,感覺自己無助,深怕被身邊的人遺棄,不願意獨處,做事希望能找個可依賴的人陪著。因為擔心被遺棄而過分的順從別人,甚至喪失自我,不會對別人提要求,哪怕是合理的要求也不願意提。
這類人群的獨立生活能力低下,日常生活中經常需要依賴他人協助。自己感到無能、愚笨也缺乏精力,要求並依賴他人在自己生活重要問題上作出決定或承擔責任,經常沉湎於被遺忘、遺棄的緊張不安和恐懼之中,不斷要求他人作出保證,獨處時則焦慮、不安、難受。病人不能很好的適應變化,對不良的應激性事件難以有效地應對,容易造成各類神經共病的出現,如思覺失調症、躁鬱症等。
嚴重時會完全屈從他人的意志,容忍他人對自己進行擺布,即便是合理的要求,也不願意對所依賴的人提出,缺乏進取心,甚至也不會主動玩耍享樂,一些基本目標常常只能在他人的協助之下才能完成,也經常把責任推給他人以應對逆境。
依戀型人格疾患應與表演型人格疾患相鑑別,後者沉溺於自我誇耀,而沒有前者的自我貶低的表現。若存在類似依戀型人格的症狀時,需要評估該個體是否具有焦慮症、憂鬱症、思覺失調症及躁鬱症等精神障礙疾病,如果有,需要在臨床專業醫師的指導下重點治療。如果經評估沒有精神障礙疾病,則證明依戀成為了該個體的常規認知或行為模式,則需要在心理學層面幫助病人增強自我、增強自信以及激活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