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布洛芬普通劑型,如果服藥一次後疼痛或發熱沒緩解,通常可以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服藥不超過4次。對於緩釋製劑,如緩釋膠囊、緩釋片等,通常隔12小時可重複用藥一次,一般選擇早、晚各服一次,因為緩釋製劑的藥效延續得更久,服藥次數相對減少。
另外,不建議長期使用布洛芬,用於止痛不能超過5天,如果5天後你的疼痛情況還沒緩解,很可能是因為布洛芬對你的病情沒有治療作用,或者你的疼痛有其他病理性原因,要及時到醫院檢查,在醫生指導下採取治療;用於發燒不能超過3天,如果3天後還是反覆高熱,病人應當積極去醫院診斷治療,而不是一味地退熱,以免耽誤潛在疾病的治療。長期用藥更容易導致不良反應,出現胃腸道反應或出血不易止住,或使身體對布洛芬的敏感度降低,導致藥效下降,甚至消失。在低燒的情況下,或使用藥物退燒的同時,可以積極採取物理降溫方式,如使用退熱貼,用溫毛巾擦拭身體,用毛巾包住冰塊敷在額頭、脖子、腋窩處等,也能有效幫助降低體溫。
布洛芬一般間隔4-6小時服用一次,每天服用次數不能超過4次,且不建議長期服用。
布洛芬屬於解熱鎮痛藥物,可以緩解輕中度疼痛和發熱(38.5℃以上)。不過,由於布洛芬容易對胃腸道造成刺激,甚至還可引起病人出現噁心、嘔吐、皮疹、凝血功能異常、癲癇等。因此一般不建議頻繁、大劑量使用,尤其是兒童,應根據孩子的體重給藥,且兩次給藥間隔時間應至少在4-6小時以上,每天不要超過4次。如果用藥3-5天後,病人症狀仍不能明顯緩解,應及時到醫院就診,完善相關檢查,明確具體病因後,根據醫生制定的方案進行積極治療。
此外,在服用布洛芬時還應注意不要同時服用其他同種類型的解熱鎮通藥物,以免對病人身體健康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