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病人出現了外傷以後腳趾骨折的情況,如果說骨折端是裂紋性的骨折,或者是骨折端沒有明顯的移位。這種情況行單純的石膏托或者是支具外固定就可以了,不需要行鋼釘的固定。
如果說骨折端有明顯的移位,並且通過手法復位以後,無法恢復腳趾部位骨質的解剖結構,或者是有開放性的腳趾骨折的情況,這種情況就需要行手術的治療。
一般手術的內固定是採用鋼釘的內固定,並且一個半月以後要拔除鋼筋,逐漸的行動,拄拐清負重的活動。
所以說腳趾骨折以後需不需要鋼釘的治療主要是看骨折端移位的程度和骨折端是閉合還是開放性的骨折,以及骨折後能不能通過手法復位恢復骨折部位的解剖結構來決定的。
腳趾骨折是否需要鋼釘內固定取決於腳趾骨折的具體部位,骨折的類型和粉碎程度。比如發生在遠節的腳趾骨折,不論是否粉碎,只要移位不明顯不需採用鋼釘內固定,只需要給予小夾板固定就可以。對於中節和近節趾骨骨折如果沒有移位,也可以採用鋁板或者小夾管進行固定。對於伴有移位的或者開放性的腳趾骨折,最好在監視下行切開復位內固定,給予克氏針或者小夾板進行內固定。因此腳趾骨折是否需要鋼釘固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固定的主要目的是初期的活動,並且提高骨折癒合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