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低下大部分由自身免疫性損傷所引起,最常見的原因是橋本氏甲狀腺炎,屬於自身免疫性疾病,是免疫系統誤將甲狀腺當作敵人進行攻擊破壞,使甲狀腺機能低下。妊娠期最常見的是妊娠期亞臨床甲狀腺機能低下,亞臨床甲狀腺機能低下是為胎兒創造一個最佳的環境,而定的一個相對性的診斷名稱,如果女性無妊娠,則不存在該疾病。
妊娠期亞臨床甲狀腺機能低下時,若甲狀腺刺激素控制在2.5mIU/L以內,最佳數值為1.5mIU/L以內的正常範圍,需由專業的醫生來判斷和治療。另外,如果妊娠合併有甲狀腺機能低下時應及時診斷和快速進行治療,因為甲狀腺激素參與胎兒大腦和神經系統的發育。
孕期發生甲狀腺低下,一般要將甲狀腺激素(TSH)控制在2.5mIU/L以下為宜,孕30周後TSH控制的目標可以上抬,控制在3.0mIU/L之內即可。
孕婦出現甲狀腺低下,對於胎兒而言,可能會出現初期流產、胎兒死亡、畸形、生長發育受限、先天缺陷等問題。對於孕婦而言,可能會出現胎盤早剝、心臟衰竭等問題。所以孕婦一旦出現甲狀腺低下,建議使用左甲狀腺素鈉進行替代治療,定期檢查TSH水平。在控制的過程當中,同樣需要注意游離T3、游離T4、抗甲狀腺過氧化酶抗體以及抗甲狀腺球蛋白抗體的水平。
在用藥時,孕婦不要擅自停用甲狀腺激素,或者減少甲狀腺激素的用量,可能會導致孕婦甲狀腺低下出現病情的反覆,使甲狀腺刺激素水平再次升高,超出控制的理想目標值,這時會導致胎兒生長發育受到一定阻礙。此外,建議孕婦定期檢查身體,密切關注身體變化和甲狀腺的功能,以保證胎兒的正常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