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乳癌手術後,有的不需要化療,有的需要化療,這要看手術後的具體情況,其中重要的參照信息是:腫痛的生物學特性(ER/PR,Her-2、Ki-67等表達情況),分期(腫瘤的大小,是否區域淋巴結轉移等),當然還要參考年齡,合併症,體能狀況等信息。這個並不是說哪個醫生說了算,而是要規範可遵循的,只要找到靠譜的腫瘤內科醫生,聽從醫生安排就可以。
如果要化療,化療幾次合適?這個要看是用什麼化療方案,而化療方案的選擇也需要綜合考慮病情,年齡等。有的化療四次就可以,有的需要化療八次,總的來說,一般不超過半年。有的在化療結束後還要安排放療,有的化療還要配合標靶藥物治療並在化療結束後繼續標靶藥物至滿一年,有的要持續服用內分泌治療藥物至少五年。這一切都要看具體病情,而不是簡單地說要或不要,這就需要醫生在經驗,要遵循治療規範指南,規範治療,綜合治療,個體化治療。
第一期乳癌是以治癒為目的,需不需要化療,選什麼樣的化療方案,是醫生根據復發風險、病人耐受程度、循證醫學的證據等綜合評估的結果,化療方案一般為4-8個周期。
初期乳癌,淋巴結陰性的病人,術後輔助化療只適用於那些具有高危復發風險因素的病人,如,存在年齡小於35歲,腫瘤大於2公分,腫瘤分級為二到三級,存在脈管癌栓、Her-2陽性、激素受體陰性(HR-)等風險因素。如果沒有上述危險因素,可以不用化療。
腋下淋巴結陽性的病人,一般需要化療,但是對淋巴結轉移數目較少(1-3個)的停經後病人,而且具有激素受體陽性,Her-2陰性,腫瘤較小、腫瘤分級良好的病人,也可以考慮不化療,單純內分泌治療即可。
年老體弱且伴有嚴重內臟器質性疾病的病人,即使存在危險因素,化療也要慎重。
所以,雖然是初期乳癌,化療與否需要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綜合評估復發風險後做出決定,這對於初期乳癌的治癒意義重大。